Sunday, 20 March 2011

存在感 (presence)

音樂, 對我來說, 是一種 presence.

我們也許都是一樣吧, 在自己喜歡的東西發掘一種存在感, 不論人抑或事. 那是它們給予我們的意義, 是一個人生命的見證. 分別只在於喜歡的程度. 而我, 由我第一天聽搖滾樂開始, 我已經認定自己是搖滾樂歷史的一員.

創作是 presence, 聽音樂是一種 presence, 分享音樂也是一種 presence. 我嘗試用音樂的確實性(authenticity), 分析這一非常情感的用詞. 現代普遍說法也將確實性定為商業與非商業劃分的指標. 商業是流行音樂, 大廠的製作; 非商業是搖滾, 獨立音樂. 商業是不確實, 非商業是確實, 但這樣的二分不太健康, 我們應該走進音樂工業去看音樂, 不是用音樂工業去簡化問題, 音樂是工業, 經濟. 但它更重要的是, 它是文化, 它是聲音, 它是音樂.

要追溯確實性的源頭, 我會引用 folk 音樂作開始, folk 音樂因為有著其濃厚的政治色彩在背後, 樂器也是在地人自家製的家用品. 當中如四五十年代的 Hank William, Woody Guthrie 等民謠樂手(其實應該追溯至上一個世紀的英國民謠, 可惜它們不是我認識範圍之內), 他們的題材都是訴說著在地人的故事. 當中的表表者, 我比較熟識的 Bob Dylan, 他當年開始便是以民謠音樂表現他確實的一面, 早期的 the time they are a changin', blowing in the wind, my back pages. 唱著反戰, 和平. 然而, 當 Bob Dylan 第一次 go electronic 的時候, 他玩著 maggie farm, 台下的觀眾便說他 sold out, 有的甚至立即離場, 破口大罵. 但70 年代的 punk 音樂所使用的破音結他卻被形容為確實的聲音, Grunge 樂潮開始的樂團也是吵耳的. Metallica 剪了頭髮便給樂迷吐口水. 可見, 確實性可以是一件非常文化的東西, 不只以聲音接受何為確實.

所以, 我想說的, 是受眾所看待的確實性.

我們可以仔細一點看待確實性, 我借用了一位學者在 Popular music 這journal的區分, 加上自己的詮釋, 劃為三個層面 (Moore, 2002), 第一, 是創作者能否真實表達他們的情感. 其實當中可以涉及很多問題, 例如, 歌曲是否他本人創作? 他們裡外行為一致嗎? 他們平時生活的態度, 政見, 在台上台下, 訪問期間能否表演出他的性格, 作為一個藝人應該有的一致性, 以至光芒? 他們是否做到不被媒體扭曲真我?

第二是創作者能否引起你的共鳴, 讓你感受到他傳遞給你的訊息. 以至使你代入了自己的生命裡. 然而, 在這之前我記得 Simon Frith 定義過何為他心目中的好音樂, 其中一個是不能情感泛濫. 雖然泛濫與否可以很主觀. 但都可以有準則的, 只要多考慮第一身的確實性作判定的話.

第三是文化的確實性, 音樂是否帶一文化的厚度, 表現了特別的意識形態. 一種在地人的語言. 例如 Pavement 表現了洛杉磯, 好萊塢的生活; David Bowie 自身表現那雙性戀的性向; Oasis 表現了工人階層等.

其實我不是要定出何為確實, 它有很多面, 也是一個長期在爭論的課題, 同時我更加不是覺得可以定義那些是好音樂, 音樂是很特別的東西, 是我們與生俱來便有的感應. 只是, 除了說好聽或不好聽之外, 我希望生活上可以更認真地看待這些每刻發生的存在感.

Do you love rock music?

Gold soundz by Pa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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